請大家先看看我寫的這篇文章: http://thicky.pixnet.net/blog/post/21903162

然後看看今天華視的新聞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1112/69/19bpc.html

 


第一段和第二段的報導還OK,那是別人就有寫過了,但是框框裡面的第三段完全都是我畫的圖我做的結論!!
把間隔弄窄,把線條變細,那都是我寫的!!!
我畫的圖,我寫的字,我做的結論,然後記者只要抄去改一改,就變成不知道是誰發現的!!!!

以下是我的文章,後面這些粗粗細細的線的圖片,是我自己畫,我自己做結論的!!!!


 

 


有沒有看到,記者只是把我的文字拿去排列組合一下,內容意思都是一樣的

把別人的創意發現拿走,還當作自己的報導!!!!! 也都不標明出處!!!!
我生氣了!!!!

明天要打電話去抗議!!! 請可以幫忙的朋友也幫幫忙~~
雖然我不是很紅的blogger,但是被盜用點子真的很不開心,記者懶成這樣,註明一下出處也不願意?

原來被盜用抄襲就是這種感覺!!!!! 怒~~~~

雖然我不知道這個線條粗細間隔之謎是不是我第一個解謎的,或是早已有別人解出,但是他們新聞畫面就是直接翻拍我的blog! 當作新聞在播就表示這個東西還不是大家都知道!


新聞影片更誇張,整個就翻拍我的BLOG圖片,都沒有註明出處!!! 太過分了!!!
http://www.cts.com.tw/Default.aspx?ch=News&cp=NewsPage&kind=5&source=9711121200&NewsSNO=20081112A005&bw=2&fm=0&pg=0



來備份我比他們早PO的證據

我的文章是在 2008/9/25 發表的


然後我還轉貼到PTT去過,2008/10/10貼的
 

然後這篇文章還上過 PIXNET 專欄,2008/10/20上的。
 

後面還有20幾個留言,證明我這篇文章比華視早PO!
現在資訊發達,想要引用網路上別人的東西很簡單,但是是不是應該要註明一下出處?

也害有些網友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開始轉貼了 http://www.urcosme.com/boards/board2-sn520600-all.htm?str=%AA%BD%B1%F8
這樣我的權益不就更加受損了~~~~ :(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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