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大家先看看我寫的這篇文章: http://thicky.pixnet.net/blog/post/21903162
然後看看今天華視的新聞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1112/69/19bpc.html
第一段和第二段的報導還OK,那是別人就有寫過了,但是框框裡面的第三段,完全都是我畫的圖我做的結論!!
把間隔弄窄,把線條變細,那都是我寫的!!!
我畫的圖,我寫的字,我做的結論,然後記者只要抄去改一改,就變成不知道是誰發現的!!!!
以下是我的文章,後面這些粗粗細細的線的圖片,是我自己畫,我自己做結論的!!!!
有沒有看到,記者只是把我的文字拿去排列組合一下,內容意思都是一樣的
把別人的創意發現拿走,還當作自己的報導!!!!! 也都不標明出處!!!!
我生氣了!!!!
明天要打電話去抗議!!! 請可以幫忙的朋友也幫幫忙~~
雖然我不是很紅的blogger,但是被盜用點子真的很不開心,記者懶成這樣,註明一下出處也不願意?
原來被盜用抄襲就是這種感覺!!!!! 怒~~~~
雖然我不知道這個線條粗細間隔之謎是不是我第一個解謎的,或是早已有別人解出,但是他們新聞畫面就是直接翻拍我的blog! 當作新聞在播就表示這個東西還不是大家都知道!
新聞影片更誇張,整個就翻拍我的BLOG圖片,都沒有註明出處!!! 太過分了!!!
http://www.cts.com.tw/Default.aspx?ch=News&cp=NewsPage&kind=5&source=9711121200&NewsSNO=20081112A005&bw=2&fm=0&pg=0
來備份我比他們早PO的證據
我的文章是在 2008/9/25 發表的
然後我還轉貼到PTT去過,2008/10/10貼的
然後這篇文章還上過 PIXNET 專欄,2008/10/20上的。
後面還有20幾個留言,證明我這篇文章比華視早PO!
現在資訊發達,想要引用網路上別人的東西很簡單,但是是不是應該要註明一下出處?
也害有些網友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開始轉貼了 http://www.urcosme.com/boards/board2-sn520600-all.htm?str=%AA%BD%B1%F8
這樣我的權益不就更加受損了~~~~ :(
- 11月 12 週三 200821:36
[怒] 翻拍我的blog文章? 華視好歹要註明出處啊!!!!!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
*****
*****
*****
第一次在這邊留言。 當初看到這篇文章就覺得很受用! 而且還有詳細圖解, 遇上這種事真是讓你委屈了, 請務必要加油阿!!
謝謝 T_T
這是酪梨壽司之前處理自由時報錯誤引用她部落格文字的作法, 跟一些詳細的經過, 或許妳可以參考看看!! http://www.cwyuni.tw/blog/post/13827274 現在的記者真的很不用功, 不用功就算了, 偷抄別人作業當自己的, 也不告知一聲, 真的很過份
謝謝你!! 我覺得現在資訊很發達,網路上資料一堆,如果因為真的找不到出處也就算了。 但是直接翻拍我的BLOG,很明顯就是知道出處,都不用告知嗎?
之前看到厚片的那篇文章還有跟幾個朋友講有多神奇 他們也來看過 今天去買東西有撇到幾眼新聞畫面 還很開心的想說"厚片真的好紅喔" 沒想到他們是這樣處理新聞的 好失望 厚片加油!! (淺水客MOMO首次上岸)
謝謝你~~~~ (緊抓著不讓你回水裡)
昨天只在網路上看了這篇新聞的標題, 因為馬上就想到版主之前寫過的直條紋與橫條紋的文章,所以並沒有深入閱讀. 但是像華視這樣大剌剌地使用你文章的內容與圖片, 應該可以告他違反著作權法吧?? 我支持你, 加油~
對啊,我寫信了,還沒收到說明 :~
這真的很過分,現在的記者有沒有這麼懶啊?多寫一句內容從哪裡出來應該不會被扣錢吧?真是誇張~原來現在當記者錢這麼好賺,早知道就改行去~ (一樣忍不住跳出來的潛水豬)
大概以為這樣翻拍不會有人發現吧? 有的新聞翻拍壹周刊的照片,都會乖乖加上 "翻拍自壹周刊",因為怕被告。 我只是小小blogger,大概比較不用怕我 -__-
哇~怎麼會這樣!把厚片人的結論直接變成自己的在做新聞喔 Σ(⊙口⊙")這樣也太恐怖了吧!寫格主的想法卻連名字都沒提到,一點也不尊重人咧!那華視的記者太差勁了!
而且不敢負責的記者還都沒寫出自己的名字! 大概因為現在記者太常被抗議了,所以乾脆拿掉比較安全。
*****
現在的記者真的很懶耶 懶就算了,不自己去找新東西 抄襲還不註明出處
今天還是沒有回音
我剛看到新聞時也想說厚片好紅喔!(因為之前就看過厚片寫這篇,知道是厚片的) 沒想到竟然是被記者抄襲! 真是委屈厚片了! 厚片加油! 希望他們能還你一個公道 氣到嗆水的潛水客
如果有這麼紅就好了,偏偏沒這麼紅只能被吃假的,哀哀~ 最後大概也只是隨意道歉ㄧ下
真的啊? 我還在UrCosme轉貼這篇新聞耶. 對不起噢>"< 要不是其他水水告知我還不知道呢.. 真的很抱歉(哭
歐,我看到了~ 這不是你的錯呀,是記者不對,讓讀者以為都是記者自己發現自己寫的新聞, 到處被轉貼。
怎麼這麼過份啊!沒徵求同意就使用妳的心血,當記者的應該讀過書吧!真的太壞了,至少要那位記者跟妳道歉.
網路資料很多,有時候很難找到作者到底是誰,所以有時候很難徵得作者同意。 但是註明出處是必要的。
真的太過份了! 一定要叫他們道歉的啊! 所有人都可以幫妳證明! 那篇是妳早就早就寫出來的!
他們是道歉了,但是態度讓我失望。 後來還要再抗議一次,把話講重,才有後續處理,不然還真的就只有說說sorry而已耶!
他們後續處理是怎麼處理? 有發新聞解釋清楚說是妳想出來的東西嗎? 我覺得做新聞業應該要很尊重版權啊! (應該所有傳媒業都要很尊重才對)
辛苦你啦,我知道要對抗這些沒有反省能力的媒體是很無奈又無力的 其實在法律上來說,你是可以要求他們賠償的,甚至這已經觸犯了著作權法,也會有刑責問題。但是因為著作權法是告訴乃論,所以要主動去提告才行,我想你可以在跟華視進一步交涉,至少請他們也在網頁上公開道歉才行,這樣也是讓他們以後更加謹慎自律。
台灣媒體越來越沒水準, 很多影片,不論是廣告或 MV, 都直接抓 Youtube, 不覺得丟人嗎? 有正大光明的管道不用,偏要用民眾上傳的畫面, 電視台是太窮還是太懶?
因為新聞幾乎24小時都在放送,他們又不報國際新聞,台灣一天哪有那麼多新聞可以報,所以就到處亂找東西報
*****
*****
謝謝:)